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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靠入户东莞主要为“三投靠”:子女投靠父母,父母投靠子女,夫妻投靠。
具体规定如下:
1、夫妻投靠
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,其非莞籍的子女可一起申请随迁。也就是说夫妻投靠的对象是夫投靠妻或者是妻投靠夫,然后非莞籍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。
2、子女投靠父母
父(母)为东莞户籍,与父(母)分居两地的未满18周岁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(母)入户东莞。
3、父母投靠子女
外市户籍居民,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。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。
父母的范围:生父母、养父母、继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公、婆婆